9.05.2012

洪裕鈞/設計是意義的創新@Design

聯合報╱洪裕鈞(愛比科技設計師兼執行長)

最近看到米蘭理工大學創新與管理的教授Robert Verganti解釋到底什麼是設計。我覺得他講得真好:
『Design這個字源自於拉丁文的「Designare」,原意就是英文的Designate(賦予),賦予一個物件或一件事的意義。設計不是外觀,不是風格,不是技術,也不是功能。Design是人們賦予這個產品的意義,設計就是意義的創新。

建築師張淑征在庫哈斯的OMA工作時主導設計的「中二高清水休息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高速公路休息區對大家的意義通常只是沿路上個廁所、吃個東西、加 個油的地方。經過設計的重新定義後,將通常分散在各自獨立的建築中的功能,將之整合在一個上下穿梭的大建築量體之中,同時也提供了一個大面積的觀景屋頂, 讓人們可以上屋頂看海景。清水休息站把我們對休息區的意義創新了,它變成是一個景點、一個目的地、一個聚會的場所。

以3C產品來說,智慧型手機的興起,手機對我們的意義已經不限於打電話、傳簡訊,這個工具的意義已經被創新了。但是反觀市面上所有稱之為智慧型手機的電 話,都還是把它當作「手機」來設計,只不過是多加了觸控螢幕的電話。這個觸控螢幕被當做眾多加值規格中的一項,跟手機內其他組件,如麥克風、喇叭、相機等 等一樣,通通被整合進一支電話的形體之中,即便是iPhone 3G/3GS也是以這樣的思惟設計,僅用塑膠外殼包住一片觸控螢幕。

我認為只有iPhone4/4S的產品設計有落實重新定義產品的概念。當你握著它時,好像是握著一整塊螢幕,而不是握著一支手機。彷彿只有螢幕是主體,電 話的功能都是附加的。這個設計的方法跟傳統智慧型手機的設計完全相反,不是設計一支有觸控螢幕的手機,而是創造一個有電話與網路功能的螢幕。所以 iPhone 4的正面跟背面必須用相同的玻璃材質,電話在設計上的地位被降低到只有像薄薄地沾黏在螢幕四邊,微不足道地存在。整支手機就是一個高解析度的螢幕,握著它就好像是握住一塊閃亮、具有魔法的玻璃磚,Internet就在玻璃裡,魔法任你使用。我想這就是Apple要你去體驗的經驗。

撇開收訊跟耐用性,iPhone4確實是一個精彩的產品設計典範:顛覆傳統思惟,為創新的意義,賦予一個嶄新、令人驚喜的使用經驗。傳聞iPhone5即將問世,我非常期待Apple又要創新哪件事的意義了......

@Source: 20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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