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2009

畢恆達:用監視器城牆守護台灣?@Thinking

【聯合報╱畢恆達】2009.05.08

廿世紀初現代建築的設計準則是「形隨機能而生」(form follows function);其後摩天大樓的出現與競爭,反映了「形隨金融而生」(form follows finance);新自由主義興起後,強調空間排除,發展成「形隨恐懼而生」(form follows fear),如門禁社區(gated community)以及圓形候車椅的設計。尤其是在九一一事件發生之後,英美國家一方面以對抗恐怖主義為名,一方面施行犯罪零容忍的警政制度,其中廣設 監視器就成為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

台灣也是以維護治安、防災,以及處理交通違規為名,不斷增設監視器。最近台北市監視系統e化管理上路,將投資十六億經費,年底前在全市設置一萬三千六百支 新型的監視器,其中一千五百部具有百萬畫素的攝像功能,四十套具有「影像智慧辨識功能」,只要輸入車牌號碼,當該部車通過監視器鏡頭時,電腦會自動辨識並 發出警報通知巡邏警員攔截。內政部也計畫在五年內,動用廿餘億,將監視器全台連線,以打造電子城牆。

監視器改善治安? 效果未獲證實

監視器是否有助於改善治安?至少,裝設在倫敦的五十萬個監視器,並沒有阻止造成五十人死亡的巴士炸彈攻擊。以監視器密度最高的英國為例,有的研究發現,設 置監視器後,犯罪率降低了,但有的研究發現沒有影響,也有研究發現犯罪反而增多了。也就是說,監視器在改善治安的效果上,仍然未獲證實。大體而言,監視器 比較可能做到的是部分重建犯罪現場,但是對於犯罪行為的事前預防與當場介入,則成效非常有限。

全台的監視器愈設愈多,但是取用監視器資料的規範立法卻停滯不前,以致於大多數的監視系統其實是無法可管的。舉例來說,如果監視系統有車牌辨識功能,可以 追查贓車的下落。但是現今,我們既然常見到警察帶著媒體一起到掃蕩色情轟趴的現場直擊,政府要如何保證這套系統不會用來鎖定政治對手或異議人士的車牌號 碼,甚至洩漏其行蹤給媒體。我們可有明確的監督系統與投訴的管道?

監視器關乎人權 你我都該關心

此種昂貴而影響深遠的政策,又是否曾進行徹底的事前評估。以台北市的預算十六億為例(還不包括以後每年的系統維護與更新的經費),如果一名警察的月薪以五萬元計算,十六億可以雇用約二千六百名警察值勤一年。警察巡邏和監視器,哪一種策略對於維護治安比較有效呢?

除了人權團體之外,一般市民對於普設監視器似乎漠不關心,甚至認為「只有做壞事的人才會反對監視器」。問題是,壞事是由誰來定義的。在老師眼裡,看漫畫 書、玩線上遊戲是壞事;在父母眼裡,學生交男女朋友是壞事;在政府眼裡,在街頭抗議政府政策是壞事;對男人而言,單身女子在公園發呆是壞事;對異性戀而 言,兩個男生在街上牽手是壞事。監視器,始終是握有權力者進行社會控制的工具。

(本文作者為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Source from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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