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05

故宮晶華餐廳 如玻璃屋@Arch

建築師姚仁喜為故宮晶華餐廳設計的建築外觀如同玻璃屋(右),和一旁故宮行政大樓的宮殿式建築相互輝映。 圖/故宮晶華提供

故宮博物院院長石守謙昨天與晶華酒店集團董事長潘思亮簽訂BOT案合約,晶華將以新台幣3.9億元打造故宮晶華餐廳,可望在兩年內開幕。

故宮晶華的基地位於故宮正館西側,現為故宮員工合作社自營的「上林賦」餐廳,未來將拆除改建為故宮晶華餐廳。晶華已委託建築師姚仁喜設計地下一層、地上三層的建築,此一餐廳四面採落地玻璃帷幕,形同玻璃屋的開放式建築,讓用餐可一覽山色無遺。

為取得此一BOT案,晶華除將成立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故宮晶華獨力負擔興建經費,尚將依法支付政府1000萬元開發權利金,另須付地租,每年並將以營運收入的5%挹注國庫、另提撥收入的1%給故宮。據估計,故宮晶華年在BOT特許年期25年內,可望繳給國庫4.7億元、給故宮近億元。

外傳故宮晶華所在基地為水源保護地,質疑其能否作商業使用。故宮強調,所謂的水源保護地在故宮西側停車場,故宮其餘土地皆屬機關用地,而該院申請此案的用途為「員工餐廳」,未來故宮晶華也確將提供員工用餐,故宮在招標前曾與專業工程顧問公司研究過適法性,一切合法無虞。

故宮院長石守謙強調,故宮希望不僅擁有典藏文物,而能進一步倡導如書聖王羲之當年與友人在「蘭亭」曲水流觴、賦詩雅集的「飲食文化」,他相信在晶華加入後,勢必能激盪出全新的創造力。晶華董事長潘思亮則以貝聿銘為巴黎羅浮宮設計玻璃金字塔相比擬,強調故宮晶華將以現代精神詮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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