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2010

衝了!!熱血玩出大生意 「 我」,就是品牌!@Trend

更新日期:2010-05-09 記者:撰文=張育寧

把個人特色當作品牌來經營,讓網路社群追隨你,誰都能成為一門忠於自我又名利雙收的好生意。

林育群。1 個月以前,這個名字對大部分人來說還一點意義都沒有,1 個月以後,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台灣版的蘇珊大嬸」。這個還在念大學的24 歲小男生,4 月2 日在當紅電視歌唱比賽節目「超級星光大道」上,以一曲惠妮‧休斯頓的美聲「I Will Always Love You」打敗參賽選手。正當大家還在津津樂道他驚人的高音女聲唱腔之際,林育群瞇著招牌小眼睛忘情演場的畫面,突然出現在CNN、BBS 等國際知名媒體上,甚至飛到美國參加脫口秀。即使是貴為歌壇天王、天后的專業華語歌手,都不一定有機會能躍上這些國際媒體,小胖林育群卻用一首5分鐘的口水歌,以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揚名天下。

網路開啟個人行銷時代

在15 天內由默默無聞到成為簽約藝人,林育群成名的速度之快,連最善於經營藝人的專業經紀人,都做不到。這一切,都要拜網路社群所賜。4 月7 日時,台灣網友在YouTube 上分享的影片連結,被放上美國知名八卦網站Just Jared,社群漣漪瞬間發酵,連結一再被轉貼,一週內,小胖的天賦美聲在YouTube 上出現不同語言的介紹版本,超過千萬人次聽過他的聲音。
過沒幾天,英國衛報網路版的報導就寫著:「蘇珊大嬸得小心,台灣來的小胖可能會取代她的地位。」有了網路,就算行銷預算等於零、就算你只有一個人,都能實踐無限可能。不過,小胖距離成功,真的這麼近嗎?如果你問當今世界上最火紅的網路商業專家蓋瑞‧維諾修克(Gary Vaynerchuk),他一定會說:沒有熱情、沒有對自己天賦的了解、沒有計畫、沒有付出心血,想要長久在人心中駐足,是不可能的。

@Source from: 30雜誌網 www.3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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