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2011

JAY-Z:嘻哈界的洛克菲勒@People






毒品交易、街頭嘻哈、品牌營銷……這些詞都與Jay-Z有何淵源?從紐約布魯克林街頭的小混混,到企業家與音樂人身份兼具的明星,歷經眾多轉型期的Jay-Z,正以另一種更成熟的方式詮釋著他的商業夢想。

在福布斯雜誌舉辦的一次研討會活動,人們看到一個不一樣的Jay-Z:白襯衫、藍領帶、藍西裝,這樣的裝扮對眾多追捧他音樂的粉絲來說實在不可多見。破舊的牛仔褲和長袖黑T恤,那不才是Jay-Z本該有的樣子嗎?而更可謂「奇妙」的是,他還跟隨巴菲特點了一杯同樣的草莓冰淇淋果飲(雖然他基本上沒動過一口)。一個以哼唱不可一世的歌詞為老本行的人,與這樣一杯白裡透紅的飲料,實在有些不搭調。

然而,Jay-Z自己並不覺得彆扭,在他心裡,沒有什麼改變是不可能的。既然他可以從一個朝自己的親哥哥開槍的問題少年,變成萬人膜拜的嘻哈明星,那麼他同樣也能在全球首富面前泰然自若。不過,言談席間,Jay-Z扮演的角色也大多是聆聽者,認真地聽著股神神侃童年時期從可樂自動販賣機里偷東西喝的各種趣事,他說,這一切的轉變順其自然:「我從不會說,我需要以某種方式和某些特定的人在一起,我想要的一直就是忠於自我。我收藏藝術品,喝紅酒……這些是我喜歡的事,但我從不會說:『我要買藝術品來讓世人知道。』」

忠實於自己可能就是Jay-Z成功哲學的最根本,因為萬變不離其宗,而「你就是產品,如果人們信任你,他們就會信任你所創造出來的東西」。


布魯克林的名利之夢

Jay-Z的第一次創造,源於紐約市布魯克林廉租房Marcy Projects的凌亂街區里。人們都說,一個人的年少經歷從很大程度上將決定這個人成年後的成與敗。而26歲以前的Jay-Z,並未表現出能夠取得現在成就的任何跡象:9歲目睹朋友被槍擊,11歲父親離家出走,13歲就開始沾惹毒品買賣交易。那個時候的Jay-Z還只是肖恩·卡特(Shawn Carter,Jay-Z的本名),除了與生俱來對饒舌音樂的喜愛之外,他當時的最大夢想只是名利。

在他的偶像、即布魯克林當時有名的嘻哈歌手Jaz-O的帶領下,Jay-Z曾經去英國待了兩個月,在找不到唱片公司認可簽約的情況下,才於1996年與兩個合作夥伴共同創辦了Roc-A-Fella唱片公司,與洛克菲勒(Rockefeller)同音。如此看來,遵循洛克菲勒家族以及其他19世紀工業家都做著多種買賣並且壟斷的規律(比如,你可以同時擁有煤礦,又擁有鐵路的使用權用來運煤,通過自己的工廠推向市場,以及零售終端),Jay-Z想要在嘻哈音樂界取得的成就,可不只是簡單發行幾張成功的專輯而已。

從發行首張大作《Reasonable Doubt》,到在Billboard200專輯銷量榜單上成為僅次於披頭士樂隊的最多次稱冠者,超過10座的格萊美獎和逾4500萬張的全球唱片銷量,Jay-Z憑藉自己的才華和眼光在嘻哈界獲得了「嘻哈教父」的封號和肯定。而其首張專輯之所以大獲成功,也在於他和其他年紀較輕的嘻哈樂者相比,曲風和歌詞都相對更成熟更富有魅力.接下來,連Jay-Z本人也沒想到,Roc-A-Fella公司會在短短几年內像洛克菲勒一樣家喻戶曉。

在受到著名嘻哈廠牌公司Def Jam的簽約邀請之後,Jay-Z已經聲名大噪,他要求:「我要掌控我為其歌唱的公司」。最終Roc-A-Fella和Def Jam成立了合資公司。2005年,Jay-Z更擔任起Def Jam的總裁兼CEO。兩年後,他成功與以演唱會組辦而聞名的公司Live Nation商談達成為期10年的利益共享合作協議,獲得Live Nation首期2500萬美元以及每年500萬美元的資助。在這筆不小的款項支持下,他創立了Roc Nation公司,而Live Nation則從Roc Nation所有的新業務中獲得利潤分成。

從Roc-A-Fella到成立Roc Nation,Jay-Z不僅完成了自我身份的成功轉型,而且靠自己的影響力改寫了音樂行業的一些規則。Roc Nation躲開了唱片銷量業務低迷的打擊,轉而從藝人管理和組辦巡迴演唱會獲得了更穩定的收入。以Jay-Z自己為例,公司在2009年只發行過一張他自己的唱片《The Blueprint 3》,正是為了避開消極的市場影響,轉而依靠其他附帶產品和演唱會舉辦等擴大獲利渠道。

每次談起這些業務發展策略的改變,Jay-Z都有堪比CEO的清晰策略思維:「很長一段時間內,推出一張成功的唱片就能解決你所有的問題,因為那時候還沒有互聯網、YouTube等等新數字音樂渠道。但這些渠道出現以後,僅靠唱片銷量已經不能養活唱片公司從上至下的各個環節需求。所以我設立了自己的公司RocNation,我們幾乎什麼業務都有:音樂發行、歌詞創作、唱片灌錄、演唱會組辦等等。」

在這些策略的制定過程中,Jay-Z的商業頭腦也愈加精明起來。他和那些只會等著經紀人擺布的歌手和明星不一樣,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觀點,同時又願意傾聽他人的意見,不會只把眼光放在眼前利益,而是十分注重長期策略。Jay-Z認為搖滾樂常常表達出對商業和成功的不屑,而嘻哈樂則很歡迎成功:「嘻哈樂相對更關注獲得財富。」


Jay-Z帝國

在資歷足夠強大的情況下,富有企業家精神的Jay-Z要把影響力擴大到音樂以外的領域。和他一樣的許多「嘻哈企業家」也都經營著他們自己的品牌,Jay-Z的嘻哈音樂同行艾米納姆和Dr.Dre都擁有由Interscope支持的品牌;而50 Cent(原名Curtis Jackson)也管理著一個包含服裝、視頻遊戲,甚至系列小說的多樣化業務組合G-Unit。

而Jay-Z的生意也紅紅火火地辦了起來。他於1999年協同Damon Dash創辦了嘻哈及休閑服裝品牌Rocawear,年業務額估計達7億美元。2007年,他將這一品牌以2.04億美元加3500萬股票賣給Iconix集團,至今仍然擔任該品牌服裝的創意和運營主管。此外,Jay-Z的其他投資還包括在NBA新澤西網隊的股份、一個連鎖運動類酒吧40/40 Club以及Carol』s Daughter的美容產品線。其中,40/40 Club於紐約創立,已經擴展業務至亞特蘭大城和芝加哥,未來還將在東京和新加坡開設。

這些五花八門的投資儘管獲利有起有落,但絲毫沒有動搖Jay-Z不斷嘗試新領域投資的決心,他還投資了J Hotels,在紐約Chelsea買下了6600萬美元的地段,想要建造一家高端酒店和一個藝術畫廊,可以說,除了響噹噹的Jay-Z式嘻哈音樂之外,Jay-Z本身早已成為全球最有潛力的品牌之一。

協助Jay-Z一臂之力的,還有他的愛妻碧昂斯。將這位眾多男性心目中的頭號性感女神娶回家門,當然是件值得炫耀的事,不過,Jay-Z每每談及老婆,卻總是三緘其口。他們兩人不但婚禮辦得十分低調,而且至今彼此仍有著不成文的約定,那就是都不在公開場合談論對方。保持低調的初衷,當然是為了保護好本應只屬於他們的私人生活,但越是保持低調,往往越是提高大家對他們的關注度。聰明的Jay-Z不會不懂「雙贏」的含義,不然他們兩人也不會隔三差五就會推出合作歌曲,畢竟,1+1的明星效應怎能不帶來高銷售數字?

碧昂斯從2002年開始就擔任百事可樂的代言人,歐萊雅花了7位數與她簽訂廣告代言合同,時尚巨頭Armani更是為她推出了獨有品牌的香水。根據美國唱片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碧昂斯無論在專輯、錄影帶還是彩鈴方面的銷量都無人能及,是21世紀第一個十年中美國最成功的音樂人。在去年《福布斯》發布的最賺錢好萊塢明星夫妻名單中,這對黑人夫婦位居榜首: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期間,他們共賺到了1.22億美元。今年2月,兩人又當選黑人雜誌《Ebony》評出的「音樂界最有權勢夫妻」,稱「他是她最好的朋友,最能了解她的生活,他們不僅是大明星,更是努力工作的藝術家」。這對恩愛夫婦有時會一起觀看NBA比賽,為Jay-Z投資的新澤西網隊加油助陣,有時則雙雙出現在Buffalo Boss炸雞翅店(Jay-Z有一定比例投資)站台,默契與相互支持羨煞旁人。


「我」品牌之魅

除了創辦自己的品牌產品之外,Jay-Z還與很多知名大品牌企業都有合作,如惠普、可口可樂、百威、銳步和微軟等等,其中與銳步和惠普的合作,都是通過他名下參與控股的營銷公司Translation來達成的。Jay-Z追求長期發展的思維在他和銳步的合約中可見一二,這個合約長達4年,而且Jay-Z因此成了該品牌有史以來簽約的第一個非運動員身份的代言人。

數不勝數的代言和合作,拓寬了他在歌手之外的另一公眾形象。2010年,Jay-Z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書《Decoded》,這本融音樂歷史、社會評論和回憶錄為一體的書著重講述了他不同身份的轉變,而且在營銷開支上獲得了微軟公司高達100萬美元的支持。微軟為《Decoded》展開的營銷攻勢雄心勃勃,足以證明Jay-Z的影響力有多值錢。而Jay-Z與微軟的非正式合作實際上早在2006年就已經開始,他還曾經和比爾·蓋茨以及史蒂夫·鮑爾默一同參加會議,討論娛樂業的未來發展方向。

也曾有人建議Jay-Z寫一本傳統的商業策略書,但被其婉拒。「我們的志向從來不是為了套用企業模式,而是為了打破原有模式,重新用我們的概念塑造這個世界。」—Jay-Z在《Decoded》中對他寫的歌詞《Operation Corporate Take over》所標明的註解,恰如其分地解釋了他的從商思維。值得一提的是,在出書的整個過程中,他仍舊和以往推出的所有產品一樣,牢牢掌握著創意管理,同時與財大氣粗的企業合作一同展開項目。只不過,在這麼多的營銷和品牌延伸基礎上,Jay-Z在他的老本行—音樂領域,還能保持他的原有魅力並且甩掉他的商業色彩么?對於這個質疑,Jay-Z表示他很相信嘻哈的力量,因為他們的忠實粉絲都會想要看到他們偶像的成功以及努力趕上他們。而且,「我的品牌就是我個人的延伸,它們和我非常親近,這可不像是掌管通用汽車那樣,不帶任何感情因素。」

不久前,有媒體問Jay-Z是否會跟隨好萊塢動作巨星阿諾·施瓦辛格的腳步從政,他則大大咧咧地放言:「如果給我一個機會,我也許能夠在8年之內,坐上美國總統的寶座。」對於這個布魯克林壞小子來說,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呢?憑藉他現在的財力以及影響力,參加競選並非水中撈月。而將性感女神碧昂斯捧成第一夫人,估計也是浪漫的美國人樂於見到的吧?

@Source: iWeekly·周末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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