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005
News @ 揮別紐約廣場大飯店
座落於紐約市第五大道與第五十七街的The Plaza大飯店是高雅品味的象徵,也是紐約最高級的社交場所之一,迄今已有九十八年,曾出現在不少電影和著作之中。地產大亨Donald Trump曾擁有它幾年,當年蔣經國訪美開記者會遇刺就是在這裡。
去年底,管理當局宣布,今年四月要把廣場大飯店關閉改建,未來將成為一棟集豪宅、名店為一體的複合式建築。這個消息令多少人心碎,本文作者就是其一。
我是於一九五○年代末期在家母引薦下初識紐約廣場大飯店(The Plaza)。母親會固定緊緊握著我那戴著白手套的手,帶我進入門廊,走上階梯,然後通過大廳到棕櫚廳(The Palm Court)享用下午茶。
她是個無法自拔的購物狂,常常在星期六拖著兩個女兒穿梭於精品街名牌區,簡直就像參與一場購物馬拉松。
當我們到達棕櫚廳的時候,姐姐泰莉和我已經累得連在華麗的巴洛克廳堂戲耍一番的念頭都沒有了。我們脫下手套,邊搖擺著我們的Mary Jane鞋子,邊狼吞虎嚥四色小甜點,毫不在乎等下鐵定會因為血糖過多而作嘔。到今天,我一看見杏仁糖還忍不住要發作。這個又愛又恨的傳統一直從六○年代持續到七○年代初期。因此,當我一看到紐約廣場大飯店今年四月就會改建的消息後,立即流出懷舊的淚水。
確實,建築物華麗的外表依舊,裡面還是會有一家旅館,但是規模和高度要差得多了。雖然部分的公共空間仍會維持原狀,新地主卻計畫把大部分的內部空間改建為豪華公寓和零售商店。對於像我這樣曾經穿梭於上東區各階層的本地紐約客來說,心中失落的不是那些地標建築物,而是一段切身的歷史。
我那狹小的世界裡面包括曼哈頓各個私校的小小姐和小小先生,以及在週末假日才出現的新英格蘭寄宿學校的預科生。對我來說,廣場的位置太方便了:一趟短程計程車就可以到中央車站,讓我能夠從鄉村和寄宿學校搭火車到市區;轉角就是Bonwit's和Bergdorf's,那是我們採購服裝的地方;也是所有派對和發表會的中心。
我幾乎一出世就住在紐約廣場大飯店。若說這家大飯店充滿了我童年的夢想一點也不誇張,因為一定要聽大人讀一遍愛洛維思的故事書,我才會安然入睡。
因為我們家庭常常旅遊,我在Grande Dame飯店也會覺得很自在——就像在棕櫚灘的Biltmore飯店一樣,每次住進飯店的時候,一到傍晚就會有位頭戴無簷帽的廚師,親自端一杯牛奶到我房間。父親總是說,我跟愛洛維思一樣,學會的第一句話就是「客房服務」。
我在飯店的Trader Vic一口氣喝了這輩子第一杯薩摩亞雞尾酒,以及第二杯和第三杯。我嘴裡面只嘗得到橘子汁的滋味,而嘗不出任何萊姆酒、白蘭地、琴酒和雪莉酒的味道。但是當我站起來要去化妝室的時候,身體就開始左搖右晃起來。感謝上帝,這些都發生在廣場大飯店。
我第一次單獨住旅館也是在廣場大飯店。我喜歡那種刻意以陳舊手法營造出的舒適感,仿法式的房間裝潢一點也不起眼,而浴室則乏善可陳;客房服務所使用的是帶著圓頂的銀托盤,放到桌上的時候會發出「鏘」的一聲。奶油刀上明顯地刻著飯店的標幟。
我姐姐的婚禮是一九七三年在廣場大飯店舉行的。那可是在川普和瓊安.瑞福把婚禮弄得很複雜之前,當時廣場大飯店舉行的婚禮都很簡單,廣場大飯店這種傳統前後大約維持了五十到七十五年。我姐姐的婚禮只邀請了不到一百二十五位品味一流的嘉賓,一起於星期六晚上在泰倫斯廳享用一場正式的晚餐。
飯店上下的員工都十足表現出極為謹慎的態度。不論是在大廳、在升降機、在穿堂、在客房,每個人的眼光都向下,好像生怕會踢到客人遺失的LV皮包。
我在廣場大飯店的經歷未必都是美好的。最糟糕的一次,就是被請出橡樹酒吧的那回。我和一位朋友約在那裡見面,當我到那裡的時候,坐在吧台等朋友並且點了一杯琴酒。一位飯店員工走過來對我說:「飯店規定不能讓沒有伴的女性客人在此逗留,麻煩您在外面等候。」
我對此大感震驚。我走到服務台要求和飯店經理說話。由於氣憤,我語帶顫抖地說:「你的意思是說這間飯店,這間我和母親吃下午茶的飯店,這間我約會和參加成年舞會的飯店,這間我姐姐舉行婚禮的飯店,不讓我獨自在酒吧飲酒?難道你沒聽過男女平權和婦女解放運動?」沒等他回話,我就離開了,發誓以後絕不再光顧。
但是,我當然再度光臨啦,雖然不是出於自願。一九八四年紐約總統初選的時候,我在紐約時報負責報導孟岱爾,他的競選團隊為每位隨行者在廣場大飯店訂了房間。
大多數的隨行和記者都對飯店的裝潢大感驚艷,我可沒有。我不只很訝異地發現Trader Vic的光輝已經褪盡,更發現飯店本身和我的房間幾乎殘破不堪。那時我終於覺悟到,自己是有幸經歷廣場大飯店當年風華的最後一代。
(by 講義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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